统战部发出通知学习贯彻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

    2005-05-23 07:59:00      浏览数:0

党委统战部向各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通知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

通知指出,中共中央最近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以下简称《意见》,是我国政党制度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履行好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重要依据。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一、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了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阐明了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性、合理性和优越性;对15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丰富实践进行了科学总结,对当前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我国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要在全面准确深刻理解《意见》的精神实质上下功夫。《意见》贯穿了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两条主线,体现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和加强参政党建设两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意见》注意与中发[1989]14号文件相衔接,保持了各项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多党合作的新要求,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准则,阐明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完善了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进一步明确了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规范了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形式和程序,进一步完善了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各项政策措施;《意见》就中国共产党加强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搞好参政党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要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把握其基本和基本观点。
    三、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结合起来。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是多党合作事业巩固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学习好、贯彻好文件精神的生动体现,同时也是对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成效的重要检验。各民主党派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按照参政党建设目标,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无党派人士也要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立足本职,教书育人,发挥优势,服务社会,为实现学校新的发展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同时,党委统战部还向各党总支发出通知,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意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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