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光训提出新时期基督教要做到“三个和谐”

    2005-11-30 10:41:00      浏览数:0

  
  本网讯 近日,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名誉主席、基督教协会名誉会长丁光训在南京提出新时期基督教要做到“三个和谐”。

    他指出,“三个和谐”首先是基督教要和国家利益和谐。实践证明,爱国与基督教信仰并不矛盾,独立办教会是中国基督教安身立命之本。现在境外敌对势力企图恢复他们的势力,甚至挑唆基督教反对自己的国家和社会。越是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我们越要高举“三自”旗帜,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使基督教的利益和国家利益完全和谐起来。

    其次是基督教要与法治社会和谐。宗教事务是一项社会事务,必须与法治和谐起来,在法制框架内开展宗教活动。《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第三是“三自”爱国组织自身要和谐。我们不仅要做到“三自”,还要做到“三好”,即自传好、自养好、自治好,把中国基督教建成我们理想的宗教。要确立和谐的神学思想,敢于创新、敢于修正;要营造联合礼拜的和谐氛围,确保基督教内部的和谐,防止境外借教派问题插手我国教会事务;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建设和谐组织机制,不给非法宗教活动以可乘之机;要建设一支具有和谐思想的教牧人员队伍,为和谐基督教提供人力和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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