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民建成员李秀丽教授被聘任为中国种子协会法律服务团成员

    2022-11-08 10:33:30      浏览数:0

  中国种子协会为提升其法律服务水平,协会秘书处从全国范围内的知名企业、知名律所、高等院校、重要检测鉴定等机构中择优招募企业法务管理、法律实务、法学理论和检测鉴定方面的专家,最终遴选出69名个人、1家单位和7家种子企业为中国种子协会法律服务团成员(单位)。我校民建成员李秀丽教授成为协会法律服务团高校组3人之一,另外两名教师分别来自中国农业大学和新疆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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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聘任中国种子协会法律服务团成员的公告

  李秀丽,青岛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商法、农业知识产权、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国家社科基金主持人,所申报的《植物品种法律保护制度比较研究以及我国植物品种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成为青岛农业大学建校60年历史上文科的第一个国家级项目。多次受邀参加《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工作。2015年受聘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专业委员会委员。出版专著1部,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各级各类课题15项。

  李秀丽教授于2006年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现兼任民建青岛市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入会以来,她始终以一个民建会员应有的责任与担当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履行岗位建功,参与社会服务和议政建言,3篇信息被中央统战部刊物采用,多篇社情民意信息被省市各级有关部门采用。

  李秀丽教授还积极投身教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指导工作,主讲《农业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专业英语》等课程,先后获得青岛农业大学首届教学手能、青岛农业大学最美教授、青岛农业大学师德标兵,2018年青岛农业大学卓越教学奖。多次承担青岛市政府承办的国家商务部援助非洲项目授课任务。

  中国种子协会是由在我国依法进行农作物种子科研、生产、经营、管理以及与种业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群众性、非营利性、自律性的行业组织。协会是独立的全国社团法人,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是政府联系种业的桥梁和纽带。中国种子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业务归口指导司局是农业农村部种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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