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 2023 年度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项目和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的通知

    2022-11-21 16:18:25      浏览数:0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办《关于申报 2023 年度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项目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2〕52 号)、《关于申报 2023年度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2〕53 号)和《关于申报 2023 年度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项目和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的通知》(鲁教台港澳办函〔2022〕9 号)要求,请有意向申报、开展2023年度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项目、2023年度对台教育交流项目的单位于2022年11月22日上午11:00前与统战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联系。

       请注意结合学院、部门优势和特色及对港澳台教育交流实际,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所报项目要着力打造品牌,杜绝一般意义上的迎来送往和文化参访。

       联系方式:孙贝贝,58957651。
 

党委统战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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